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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党建及廉政教育文化展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6-12 7:53:23
1、采购条件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党建及廉政教育文化展厅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党建及廉政教育文化展厅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商睢财采2019-189号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施工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建设地点: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院内。
工    期:40日历天
采购控制价:******0.69元
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设备清单或现场图片,技术人员清单,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资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证明,格式自拟)。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系列职称,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出具技术负责人不更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类似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有近3年(2016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证明1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磋商,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商丘市凯旋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南角兆隆金盾国际B区1号楼1803室)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套,图纸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须知:
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纳税证明及依法交纳社保证明资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信用查询结果及其他“3.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磋商时,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会议时,须携带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19年6月21日9:00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磋商地点:金石开三楼会议室(商丘市南京路与平原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丰源小区别墅东A区5排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8、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商丘市北海路182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陇海路55号院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
邮  箱:minchengzbsqb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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