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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壮族特色小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11-26 7:03: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壮族特色小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以 《关于小三江镇壮族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的批复》 (山经促字【2019】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支持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壮族特色小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1 建设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拟改造主街特色外立面改造面积******平方米,修复及扩宽主街道路******平方米,铺设主街人行道8000平方米,绿化景观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共同停车场工程、公共设施整治提升等工程。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完成工程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招标控制价暂定为2393.50万元。【其中:设计费58.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335.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1)建筑类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市政类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一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需为负责工程施工企业的单位人员)
2、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需为负责设计企业的单位人员)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需为负责工程施工企业的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3.3.1至3.3.3项资料):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提交投标人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裁判文书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按各自要求查询)
3.3.3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3.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①提供投标人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有效期、企业资质信息 、从业人员状况的网页截图;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3.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固定投标员应为牵头方单位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7.4现场踏勘因建设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到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2”,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栏)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763-******23
地        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三联村委附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三联村委附近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60号
                                            山湖世纪花园1幢2层201-203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63-******23                      电    话: 0763-******37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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