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澄清、修改
(招标编号:E******************8001)
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本澄清修改作为福清市侨乡博物馆及市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市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为建筑工程类,工程师专业名称:施工技术管理(土建)是否属于建筑工程类?
答:属于。
问题2、招标文件中无预付款,根据闽财建[2007]157号文 第十二条规定,合同应当明确预付款进度款的比例。(一)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项工程,请招标人按规定确认工程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考虑该工程规模、性质、工程工期及工程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质保期的完成该工程望贵司改为固定单价合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文件其他处有涉及该条款的均做相应更改,敬请各投标人注意。
招标人: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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