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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台商小镇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12-6 7:29:53
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台商小镇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台商小镇智慧化建设项目依法使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65-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技术要求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技术要求
1
苍南台商小镇智慧化建设项目
1

¥******56元
 通过此次小镇客厅建设应实现对小镇管理机构而言,可实现小镇安全、游客流量控制、游客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根据游客分析,小镇管理机构可以针对性开发旅游产品或服务,改进小镇管理,提升旅游体验,加强平台的粘性,提升平台价值。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发售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1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
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苍南县上江小区13幢一单元3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30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1楼)
八、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 09:30整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1-2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1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元整)。
交付方式:汇款/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户    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    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苍南县支行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附后);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原件)(格式附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的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3、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上所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资质证书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复印件所有原件进行核对。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3)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属于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目录的,强制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目录但列入“清单”目录的,优先采购“清单”内产品(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办法”)。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台商小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为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0577-******877,************7
传真:0577-******095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幢一单元301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927
         传真:057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财税大楼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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