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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文化中心(三馆)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12-3 7:30: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文化中心(三馆)装修工程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函【2018】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所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保康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城关镇土门村。
2.2项目概况:建筑总面积******㎡,投资额约1879万元。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增项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含增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专业应为建筑专业,无在建工程且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
3.4申请人近三年至少承接过一项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具备: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完工证明,④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投标企业须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8年12月3日8:30时至2018年12月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支付交易平台使用费100.00元,售后不退。
5.4 投标申请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保康县政府网、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康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地址:保康县城关镇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河西路17号(保康县设计院2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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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文化科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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