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仓市电站生态园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 的太仓市城厢镇电站村蔬菜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已经由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太仓市电站生态园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和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 ||||||||||||||||||||||
(1) 工程地点: |
太仓 |
招标类型: |
施工 |
所属地区: |
苏州市·太仓市 | |||||||||||||||||
(2) 工程规模: |
太仓市城厢镇电站村蔬菜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
建筑面积: |
4000.00 |
招标金额: |
939.4317万元 | |||||||||||||||||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12-10至2019-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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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标段编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预选承包商要求 |
招标文件售价 |
是否网上支付 |
是否网上招投标 | |||||||||||||
一标段 |
净菜生产车间、仓储及蔬菜体验馆工程 |
939.4317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良好 |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Ⅰ组;Ⅱ组;Ⅲ组 |
240 |
是 |
是 |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购买招标文件起时间 |
购买招标文件止时间 | |||||||||||||||||||
一标段 |
净菜生产车间、仓储及蔬菜体验馆工程 |
2018-11-27 14:00 |
2018-12-07 14:30 | |||||||||||||||||||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投标文件提交起时间 |
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 |||||||||||||||||||
一标段 |
净菜生产车间、仓储及蔬菜体验馆工程 |
2018-11-27 14:00 |
2018-12-07 14:3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 招标人地址:太仓市城厢镇新毛电站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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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先生 |
传真: |
电话: |
************8 | ||||||||||||||||||
邮 编: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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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10楼 | ||||||||||||||||||||||
联系人: |
赵静洁 |
传真: |
电话: |
0512-******050 | ||||||||||||||||||
邮 编: |
e-mail: |
******110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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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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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组长: |
顾海兵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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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 |
上岗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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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18-11-27至2018-12-07 12.备注:1、本工程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确定中标人;2、太仓市外投标单位按太住建规〔2014〕1 号文《关于印发《太仓市外地进太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执行,其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太仓市外地进太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要求,即“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至少取得一项省辖市级以上的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或者至少取得二项太仓市优质工程或文明工地”,并在投标文件中同时上传以下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2015 年11 月1 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获奖证书或文件),在开标时需携带上述原件备查; 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5、投标单位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6、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并在太仓市承发包交易系统中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相关通知,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通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根据太住建建〔2017〕118号文要求,施工企业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要求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要条件,甲乙双方按规定进行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划拨及支付;8、打印出的带二维码的建造师证书亦视为建造师证书原件。 13.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3)保证金账户:******************8795 (4)保证金金额(元):******0.00 (5)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电汇;保函;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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