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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电影部《大戏记忆》系列纪录片音乐制作、剪辑、特效及节目包装等后期制作及VR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11-3 7:26:01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电影部《大戏记忆》系列纪录片音乐制作、剪辑、特效及节目包装等后期制作及VR制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电影部《大戏记忆》系列纪录片音乐制作、剪辑、特效及节目包装等后期制作及VR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CZ-******1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超、韩晓东

项目联系电话:010-******31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牛静010-******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超、韩晓东010-******31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3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 名称:音乐制作、剪辑、特效及节目包装等后期制作 服务期:2018年12月30日,初审;2019年1月10日,二审;2019年1月20日,终审。 预算:55万元(其中音乐制作费用不允许超过24万元)第二包 名称虚拟现实全景VR影片制作 服务期2018年12月20日,初审;2019年1月1日,二审;2019年1月10日,终审。预算30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5)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报价将被拒绝。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01日 16:09 至 2018年11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0号银海大厦南区三层310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8日,每天9:30-11:30,13:30-16:30(节假日除外),购买时务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至 2018年11月12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1号楼10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1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1号楼10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超、韩晓东

项目联系电话:010-******311、************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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