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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资讯中心 > 灵寿县公安局会议室及指挥大厅LED电子屏采购竞争性磋商

灵寿县公安局会议室及指挥大厅LED电子屏采购竞争性磋商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7-7-4 7:39:56

河北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寿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公安局会议室及指挥大厅LED电子屏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公安局会议室及指挥大厅LED电子屏采购

项目编号:HBJC-2017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08992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寿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寿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军燕 联系方式: 0311-829640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敬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会荣 联系电话: 0311-8089923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B座14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范围;;(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5)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6)厂家授权书(供应商为代理商时提供);(7)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8)本公告对供货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及证书。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46745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03日 09:3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3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089923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已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标签:LED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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