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审管办大屏改造和机房整改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BKX2017-NH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大屏改造和机房整改(详见采购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6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3.3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 月16 日至 2017年1月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 ;下午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
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 传真:0574-65507133
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7年 1月24 日16:00时前缴入银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然后将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传真给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0574-65507133)。
帐户名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北斗支行;
银行帐号: 60030122000184729。
3、开标时须提供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凭银行回执单原件与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置换)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 月 9 日9 :00时。
十 、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二、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 1 月 16 日-2016年 1 月 20 日,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届满之后七个工作日内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四、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企业负责)人)2014年1 月16 日至2017年1 月16 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海县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13506881221
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时代东路321号二楼
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13957826696/0574-65507133 传真:0574-6550713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