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中心人物访谈新品快讯应用案例设计方案招标信息技术学园会议信息企业名录产品大全行业展会商机信息人才招聘专题
 数字展示在线首页 > 资讯中心 > 横塘街道办事处关于横塘学府社区中心服务用房LED显示屏询价采购的公告

横塘街道办事处关于横塘学府社区中心服务用房LED显示屏询价采购的公告

编辑:婉玗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6-24 7:43:07

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塘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横塘学府社区中心服务用房LED显示屏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KSGZ2016-N-X-006

2、本项目采购预算: 人民币:16.5 万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非苏州地区响应单位在苏州地区工商注册有长期售后服务场所及服务人员证明资料复印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自有办公场所房产证、最近一期员工缴纳社保的对账单据;如办公场所为租赁的,则需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8、必须为显示屏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经销商。

注:成交后拒绝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与配置

数量

单位

1

全彩LED显示屏

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1

2

双色LED显示屏

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3

备注

1、 交货期:确定成交单位后20日内;2、供应商负责各个地点安装调试。3、售后服务要求:保修三年,终身维修;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2、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内容的质量、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1、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显示屏设计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之《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14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2).响应单位必须根据上述内容,详细注明各类主材、辅材、配件(主要包括:LED晶体管及模组、控制系统、播放软件、线材、内外框架、开关电源等)品牌(封装厂家品牌)、型号及参数,各项产品必须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的技术参数要求。在验收时,成交单位必须提供本项目LED晶体管及模组的相应采购证明,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3).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主控系统、控制软件原厂质保承诺书。若无法提供的,甲方将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4).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5).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2、交货及验收

(1)交货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采购货物的验收:

①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设备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人及采购人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②验收时成交方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③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5工作日内;

4、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所有产品免费质保期三年。其他按货物生产厂家承诺提供高于此标准或其它额外另行附加的售后服务内容执行

(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  十  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3)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保证每 月 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在接到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做出响应,  8  小时内到达现场,  24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2天内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4)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5、采购合同的签订: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完全自愿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五、 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所有货物的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计取,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金额收取,如供应商响应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支付成交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供应商须对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待全部货物按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退还。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5日下午14: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塘街道办事处苏州高新区晋源路58号1楼108室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16年07月 05日下午14:00在苏州高新区晋源路58号,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塘街道办事处会议室确定成交单位。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附件一)

(5)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7)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8)《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9)《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三);

(10)非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响应单位在苏州地区长期售后服务场所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11)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格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交纳与退回

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整。

2、供应商交纳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于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响应供应商的名义,本询价书规定的金额及以下条款的规定,以网银、汇票、本票的形式在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并换取收据(询价评审现场拒收)。

3、询价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1053950104001827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长桥支行

注:各响应单位请在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所响应询价文件的项目编号。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所有按规定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是否按上述要求缴纳询价响应保证金进行核查,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并通知有关供应商将询价响应文件原封退回。招标采购单位对需退回的询价响应文件仅保留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承担保管责任。未来领回的响应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进行处理。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予以退还(无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成交服务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计取,专家评审费按实际支付金额收取,请各投标人在报价中考虑。

服务费交纳账户: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帐号: 1053950104001827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长桥支行

 

十、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则按以下比例增加其评审价格,增加比例: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报价的2%增加评审价格,增价最多不超过6%。

十二、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

十三、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十四、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

十五、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昆山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西环路2718号海弘大厦603室

电    话:(0512)65256097

传    真(0512)65255767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董工/魏工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横塘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朱天

 联系电话:0512-68236933/68231779

3、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标签:LED显示屏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文作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