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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层展厅)展览服务采购(GLZFCG2016F0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编辑:婉玗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5-26 8:18:51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规划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层展厅)展览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层展厅)展览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6F0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规划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路12号

联系方式:王颖,0773-28504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鑫龙,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公告正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正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桂林市西凤路4号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0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西凤路4号二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6月0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西凤路4号二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规划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层展厅)展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层展厅)展览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F001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1

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层展厅)展览

桂林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层展厅)展览设计和施工(含装饰、强电、弱电、空调、安防、导览等)、安装、集成、配合调试、配合试运行、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以及与展厅布展单位的相关配合工作)。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

3、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展览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期间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设计和施工项目并验收合格,且项目总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5、拟指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相关要求:(1)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2)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3)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期间参与过类似工程项目,且项目总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6、拟指派为本项目的主创设计师相关要求:(1)具备高级职称或高级室内建筑师或高级室内设计师或高级环境艺术师;(2)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3)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期间参与过类似工程设计及制作施工的项目,且项目总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及单项陈展面积在1300m2(含1300m2)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7、拟指派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要求:(1)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3)参与过类似工程项目,且项目总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8、拟指派为本项目其他人员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如竞标人为联合体竞标,必须以具有展览工程一级资质的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10、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6年6月1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14:30~17:30。

2、发售地点:桂林市西凤路4号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磋商保证金:10万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6月7日9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1、购买采购文件和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39

2、交纳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象山支行

账    号:00021426430004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6月7日9时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西凤路4号二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6月7日8时至9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7日9时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西凤路4号二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规划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路1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颖,0773-285044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西凤路4号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联系电话:0773-2829198

3、监督部门: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3-2862142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5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鑫龙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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