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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馆竣工后,多久结算?

发布时间:2020-6-19 16:21:40


一、基本案情

       2013年3月15日,某建设公司与某机械制造公司签订了《某公司文化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承包人承建该文化馆的主体建设工程,合同价款暂估人民币4100万元,约定:……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在28天内予以审批……
      建设工程在2014年4月15日验收,但未通过验收并质令整改。2014年5月20日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了工程竣工结算书。由于该工程尚未通过验收,工程结算审价尚在资料准备之中,工程进度款已付过合同约定的比例,所以,发包人必须要在承包人整改完毕和审价结束后,才能按合同约定给付剩余工程款。但是,承包人于2014年6月2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发包人以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结算工程价款。为此,发包人在积极应诉的同时,以承包人工期和质量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反诉……
二、案情分析
       本案中,建设工程尚未通过验收,承包人就向发包人提交了结算文件,其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待商榷。
       问题1: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是否有权向发包人要求支付工程结算款?
       问题2:若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审核完毕,是否必然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三、本案所涉法     
      1、《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2、《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 按照约定处理。 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 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四、简要归纳
      1、“逾期不结算”至少包含两层意思:① 合同中约定了发包人审核结算文件的期限,如: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即约定了“28天的审批期限”;② 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在约定的审核期限内未完成审核或未提出异议。
       2、“结算文件逾期未审核视为认可”至少包括两个条件:① 出现上述“逾期”的情形;② 合同中存在“视为认可”的字样。
       3、本案中,工程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要求按其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结算的主张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即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仅仅约定了“28天的审批期限”,但是并未出现“逾期视为认可”的内容,因此,承包人要求按其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仍然缺乏足够的依据。
五、奇兵支招
     1、承包人在拟定合同时,要注意对“逾期未审核结算文件视为认可”的相关条款进行明确表述,即:既要约定结算文件审批的期限和答复方式,又要约定 "逾期视为认可" 这一法律后果。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注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发包人递交完整齐全的结算文件,并被有效签收。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发包人在约定的结算文件审核期限届满时,仍不予明确答复的,承包人应注意:在以函件等书面方式催促发包人时,不要随意措辞或落款,造成认可发包人延长审核期限或改变审核方式的不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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