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与土建设计和施工的配合
由于综合布线系统所需的电缆竖井、设备间和交接间等设施,以及暗敷管道、线槽、洞孔等都与房屋建筑同时设计和施工,因为它们都属于永久性的房屋建筑中的组成部分,所以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应紧密相互配合,切不可互相脱节或发生矛盾,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或遗留难以弥补的后患,这些都关系到现代建筑的主体功能和综合布线系统的服务质量。与土建设计及施工的配合有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一、通信线路引入房屋建筑部分
综合布线系统都需对外连接,其通信线路的建筑方式应采用地下管道引入,以保证通信安全可靠和便于今后维护管理(包括直埋电缆或直埋光缆穿管引入方式),具体配合的主要内容有:
(1)综合布线系统通信线路的地下管道引入房屋建筑的路由和位置,应与房屋建筑
设计单位协商决定。它是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平面布置、建筑物配线架的装设位置及其他管线之间有无互相影响或矛盾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如地下管道引入部分有可能承受房屋建筑的压力时,应建议在房屋建筑设计中改变技术方案或另选路由及位置,也可建议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或钢管等方式,以解决通信线路免受压力的问题。
(2)引入管道的管孔数量或预留洞孔尺寸除满足正常使用需要外,应适当考虑备用量,以便今后发展。为了保证通信安全和有利于维护管理,要求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引入管道或预留洞孔的四周,应作好防水和防潮等技术处理,以免污水和潮气进入房屋。
为此,空闲的管道管孔或预留洞孔及其四周都应使用防水材料和水泥砂浆密封堵严。这部分施工应与房屋建筑施工同步进行,以保证工程的整体性,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二、设备间部分
建筑物配线架均设于专用设备间内,它是综合布线系统中的枢纽部分。为此,在设备间的有关设计和施工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时,对于设备间的设置及其位置,可考虑与其他系统配套安装保安设备的房间合用,以节省房间面积和减少线路长度,但要求各个系统安装主机的房间在建筑设计中尽量相邻安排。
如果是综合布线系统专用的设备间,要求建筑设计中将其位置尽量安排在邻近引入管道和电缆竖井(或上升管槽、上升房)处,以减少建筑中的管线长度,保证不超过综合布线系统规定的电缆或光缆最大距离。同时要求建筑设计中对通信线路路由选择要合理,如过多地经过走廊或过厅等公共场所或其他房间,不但会增加工程建设造价,也不利于安装施工和维护管理。
(2)设备间的面积应根据安装所有屋内通信线路设备的数量、规格尺寸和网络结构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留有一定的人员操作和活动面积。根据实践经验,一般不应小于10㎡。
在设备间内不得有煤气管、上下水管等管线,以免对通信设备发生危害,在建筑设计中必须考虑上述要求。其他如光线、温度、相对湿度、防火和防尘要求以及交流电源等,都需向建筑设计单位提出建设标准的具体内容,以求满足通信需要,这些工艺要求在综合布线系统设计中都要考虑,并及时与建筑设计单位协商,以便配合。
三、垂直干线布线部分
在现代建筑中,综合布线系统的垂直干线布线部分的缆线,从建筑物的低层向上垂直敷设到顶层,形成垂直的主干布线,一般采取在上升管路(槽道)、电缆竖井和上升房等辅助设施中敷设或安装。
在建筑设计时,对上升管路的数量(或槽道的尺寸)、电缆竖井和上升房的大小及防火等工艺要求,应与综合布线系统设计互相配合,共同研究确定。如综合布线系统的主干部分缆线利用其他管线竖井敷设时,应与电缆竖井合设的其他管线单位综合协商决定具体安装位置等事宜。
四、水平干线布线部分
水平布线子系统在现代建筑中分布到各个楼层,几乎覆盖各个楼层的整个面积,它是综合布线系统中最为繁琐但非常重要的支线部分,具有分布较广、涉及面宽、最临近用户等特点。因此,它与建筑设计和施工常有矛盾,必须协作配合,加强协调。
它涉及水平干线布线的管路或槽道的路由、管径和槽道规格、通信引出端的位置和数量、预留穿放缆线的洞孔尺寸大小以及各种具体安装方式等问题。此外,水平布线的敷设和楼层配线架及通信引出端的安装以及预留洞孔的尺寸,都要结合所选用的设备型号和缆线规格要求,互相吻合。
建筑设计和施工时除必须按照建筑规范执行外,还要考虑通信专业标准的规定。做到既能满足目前用户通信需要,又为今后发展留有余地,具有一定的兼容性和灵活性,使水平布线子系统能适应今后的变化。
现代建筑内部装修标准较高时,尤其是重要的公用场所(如会议厅和会客室等),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施工时间和安装方法必须与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协调配合,以免在施工过程中互相影响和干扰,甚至发生彼此损坏装饰和设备。为此,在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均应以现代建筑的整体为本,主动配合协作,做到服从主体和顾全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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