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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中心视频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编辑:依然
2026/7/23 9:44:10
数字展示在线
各供应商:
我院制剂中心视频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现进入市场调查阶段,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我院将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邀请符合我院需求的供应商参加院内购前市场调查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类。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制剂中心视频宣传片制作
2.项目编号:FSSZYYZWCG2026070201
3.项目预算金额:13.5万元。
4.用户需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必须响应用户需求书全部内容)。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1.报名时间: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2.报名时需提交纸质文件(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封面(格式见附件2)。
(2)报名文件目录(格式见附件3)。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名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有效的《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4格式提供)。
(5)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下载并打印《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参与人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见附件5)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
(7)参与人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提交供应商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及授权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核)及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授权代理人在报名供应商处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文件随市场调查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
(1)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书》,请严格按照以下排序内容进行编制,需编制封面(封面需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目录及页码;本方案书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方案书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供应商简介。提供公司概况(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人员规模、相关资质等),以及自2022年以来获得的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如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奖项等),用以证明履约能力;
②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理解和关键工作内容的分析以及处理办法;
③拍摄创意;
④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和设备配置;
⑤售后服务方案:如服务响应机制、服务保障措施等;
⑥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的理解、项目创作思路框架(制作脚本)、创作团队、设备配置、实施计划等);
⑦作品视频(样片)提交要求与留存
A.供应商须提供一部能够充分证明其制作能力且与报价合理性的过往作品视频(或样片),视频时长应控制在3至8分钟之间。
B.该视频文件须以U盘为载体,随同《项目实施方案书》一同提交,并须在方案书中附有对应的《作品视频说明》。
C.成交供应商须将其所提交的视频样片交由我院封存保管,并作为本项目最终成片质量验收时的重要参照物。
D.最终成片的最终质量验收,将严格以本项目《用户需求书》中约定的技术参数、内容要求以及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最终拍摄脚本为准。
⑧提供自2023年7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同一客户提供1份,最多提供5份(格式见附件7),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且针对每项合同(或业绩),需提供由客户签名盖章的验收合格资料或者由客户签名盖章的用户满意度评价,且必须为验收合格或满意程度为满意以上或类似的好评。
 
备注:
1.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经核实为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
2.请供应商按照上述第三点第2条要求,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一份),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并加盖公章,否则将会被取消资格。
3.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串通围标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五、报名交资料时间
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
2.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佛山市中医院电信办公区3号楼5层总务科采购组,需从本院5号楼与MR室之间的通道进入电信大院,按指示牌指引到达总务科采购组(可扫描二维码查看指引)【备注:电信办公区为禁烟区】。
3.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067026 、(0757)83067029(备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电子邮箱:fs3921@163.com
5.监督投诉电话:(0757)83068460
 
佛山市中医院
2026年7月23日
附件1:
 [制剂中心视频宣传片制作]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旨在拍摄制作一部全面展示我院制剂中心传承精华、守正创新、蓬勃发展历程的高质量宣传视频,用于学术交流、公众宣传及院内留存等多元场景。视频应兼具纪实性与艺术感染力,生动呈现制剂中心的发展轨迹与制药风貌,传递"佛中医名药"的品牌内涵与文化自信。
二、技术要求
1.拍摄内容:
(1)按我院要求的内容大纲和时间节点进行拍摄,系统介绍我院制剂的历史传承、技术创新、质量控制、临床贡献及未来发展展望,重点呈现制剂中心的核心特色与亮点成果。
(2)拍摄内容须涵盖但不限于:我院本部和制剂中心外景、制剂中心各功能区域(生产车间、质检实验室、仓储区等)、关键生产流程与质控环节、代表性制剂品种展示、专家访谈、历史资料再现等。
2. 拍摄设备与制式要求
(1)采用专业级别以上数字电影级摄影机及配套镜头组、灯光系统、辅助器材进行拍摄。
(2)素材规格:全片采用4K分辨率(3840×2160像素)拍摄,录制格式为专业视频编码格式,确保画面质量满足大屏幕播放及印刷级截图需求。
3. 航拍要求
(1)我院本部、制剂中心外景需高质量航拍,飞行器须为专业级无人机,搭载不低于4K分辨率的云台相机。
(2)航拍画面应确保画面稳定、曝光准确、构图考究,展现建筑群整体风貌及周边环境。
(3)如因空域管制等原因无法实施航拍,由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及替代方案(登高拍摄或三维建模动画),经我院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替代方案。
4.服务范围:本片制作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流程服务内容:
(1)前期策划阶段:创意方案策划、分镜头脚本撰写、旁白文案撰写、拍摄计划制定。
(2)拍摄阶段:导演、摄影、灯光、录音、场务等专业摄制团队配置,以及演员聘请、服装搭配、道具准备、化妆造型、布景搭建等所有制作相关事项。
(3)后期制作阶段:素材筛选与剪辑、色彩分级调色、音频处理与混音、配音录制、配乐编配、片头片尾及转场动画制作、影视特效包装、整体视觉包装设计。
(4)输出交付阶段:成片渲染输出、多版本交付、素材归档移交。
5.配音与配乐要求
(1)全片配置中文字幕,配音为立体声中文普通话,要求语音清晰圆润、情感饱满、节奏得当。
(2)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3位高水准专业播音员的样音供我院选择,最终配音人选由我院确定。
(3)配乐须为原创配乐或已获完整授权许可的正版音乐素材,风格与画面内容协调统一,烘托氛围但不喧宾夺主。配乐及音效须随成片一并交付。
6.后期制作与交付规格
(1)根据成片内容进行恰当的动画图形设计、配乐编配、影视特效制作及整片视觉包装,整体风格应庄重、大气,体现我院制剂的专业特色与现代风貌。
(2)成片输出规格:
A.分辨率:3840×2160(4K UHD)
B.封装格式:MP4及MOV各一份
C.音频格式:立体声,AAC及WAV无损格式各一份
(3) 交付两个版本
A.版本一:含字幕、含包装效果完整版;
B.版本二:无字幕、无包装效果的净版(仅保留画面与配乐配音的原始混音);
7.成片时长:控制在5分钟至6分钟之间(含片头片尾)。
8.质量标准
(1)供应商必须保证拍摄、制作全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成片技术质量须达到以下标准:
A.画面稳定无抖动,镜头运动平滑;
B.色彩还原准确,同一场景不同镜头无色差,全片色调统一协调;
C.画面干净,无杂画面、无穿帮、无噪点超标;
D.声音清晰饱满,配音与配乐电平平衡,无底噪、无爆音、无回声;
E.剪辑流畅,转场自然,节奏张弛有度;
F.字幕准确无误,时间码同步精确,字体风格与全片包装风格统一。
9.素材及成片归档:所有拍摄原始素材(含未选用素材)、工程文件(含分层文件、未压缩工程包)、最终成片(含上述两个版本)须全部拷贝至移动硬盘(容量不低于2TB,USB 3.0及以上接口,品牌为西部数据/三星/闪迪同级别及以上),按文件夹分类整理并附文件清单说明,移交我院图像资料库永久保存。
10.后续服务
(1)供应商须自行妥善保存本项目全部制作工程文件(含原始素材、项目工程、分轨音频、字体包、插件等)不少于两年,确保在服务期内可随时调取修改。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供应商免费提供累计不超过两次、每次涉及内容不超过成片总时长10%的局部内容更新服务(如数据更新、人员变更、画面替换等),更新所需的新素材由我院提供。
11.安全保障
(1)供应商应做好拍摄期间的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为摄制组全体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供应商应对拍摄设备、贵重器材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3)在涉及制剂车间、实验室等特殊区域拍摄时,须严格遵守我院安全生产、卫生防护、消毒隔离等相关管理规定,进入洁净区域须穿戴相应防护装备,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4)拍摄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我院设施、设备、产品等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2.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组建专属摄制团队,团队核心成员至少包含:导演1名(须有同类宣传片执导经验)、摄影指导1名、后期总监1名、文案策划1名。
13.脚本确认机制
(1)脚本编创阶段,供应商须提交完整的分镜头脚本(含画面描述、景别、运镜方式、预估时长、对应旁白文案及配乐情绪说明),并附详细拍摄执行计划。
(2)脚本须经我院组织的内部审核会议通过后方可进入拍摄阶段,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出具,供应商须逐条响应落实。
三、商务要求

序号 商务条款 要求
1 报价要求 1.报价不高于本项目的预算控制价。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 3.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宣传片拍摄、制作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策划费、脚本创作费、导演及摄制团队劳务费、演员及群演费用、服装道具布景化妆费用、专业摄影及灯光录音器材租赁费、航拍器材及操作费、后期剪辑与调色费、配音配乐费(含版权授权费)、动画及特效制作费、修改服务费、拍摄期间交通与食宿费、各类保险、设备运输及安全措施费、全额含税发票、知识产权授权及转让费、交付介质费、售后服务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全部费用。
2 现场踏勘与风险提示 1.我院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后,可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联系制剂中心(办公电话:0757-81092310转6000)到现场进行勘察(具体时间请提前与制剂中心商定),以充分了解拍摄环境、场地条件、光照条件、空间限制等实际情况。未参加勘察的供应商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一旦成交,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自理。 3.除因我院原因造成的事故外,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期间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风险提示:请供应商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因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空域管制、天气变化、拍摄现场突发状况、制作难度变更等各类不利因素可能引发的全部风险与损失。
3 知识产权 1.本项目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分镜头脚本、文案底稿、拍摄素材(含原始未剪辑素材及废弃素材)、特效包装元素、三维模型、配乐及音效(含分轨文件)、最终成片及其全部版本的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发行权等所有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均归我院独占所有。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留存、使用、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2.供应商需对所有成果、产品的知识产权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因使用未被授权使用的技术、影音素材、系统软件、通用软件等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提供我院使用或交付我院的素材图片、视频、文字、配乐等全部创作及制作宣传推广的内容不得侵犯我院及第三方知识产权,涉及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我院承担赔偿等责任的,我院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4 保密义务 供应商对全部制作工程文件(含未使用素材、分层工程等)及其中包含的我院所有未公开信息(如制剂室内部布局、制剂配方、患者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复制或传播。
5 制作时间 1.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脚本编创、完整分镜头脚本及文案撰写,提交我院审核。 2.脚本经我院书面确认通过之日起,28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拍摄及后期制作工作(含拍摄、剪辑、配音配乐、调色、特效包装及根据我院反馈进行的必要修改),并将经我院审核定稿后的最终成片交付我院。 3.我院对脚本或成片提出修改意见后,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往返次数不计入上述工期,但供应商须配合我院时间安排尽快完成修改,不得无故拖延。
6 验收要求 1.成片交付我院后,双方在10个工作日内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书面验收报告。 2.若首次验收不通过,我院将出具书面修改意见,供应商须在收到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修改至合格标准,并重新提交验收。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交付介质)和服务必须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我院,只有供应商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我院所接受。如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我院的标准或规定执行。 4.双方约定的其他合理要求及标准。
7 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后,我院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完税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8 售后服务 1.验收合格后两年内,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及邮件技术支持服务,对于我院提出的修改需求,须在4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并安排执行。 2.交付介质(移动硬盘)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免费更换同规格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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