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二刘村刘彝、刘六符事迹展示馆修缮布展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村集体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潭头镇二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39166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K值为10%,发包价为1295249.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在二刘村刘氏大宗祠东侧重建一层,砖木结构、木瓦屋面,前后二间的仿古平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穿斗式屋架,风火围墙、室内布展、水电安装等项目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3916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09:00:00至2026年7月29日18:00:00,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⑤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7月30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村村民委员会,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959177899,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信平路10号1号楼二层内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16659035469,传真:/
项目负责人:吴伟
联系人:吴伟、葛利清、周燕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ygcg.fjcq jy.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591-2868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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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潭头镇二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39166元(其中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K值为10%,发包价为1295249.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在二刘村刘氏大宗祠东侧重建一层,砖木结构、木瓦屋面,前后二间的仿古平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穿斗式屋架,风火围墙、室内布展、水电安装等项目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3916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15日09:00:00至2026年7月29日18:00:00,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⑤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7月30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村村民委员会,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959177899,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信平路10号1号楼二层内 ,邮编: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16659035469,传真:/
项目负责人:吴伟
联系人:吴伟、葛利清、周燕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ygcg.fjcq jy.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0591-286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