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工程学院校史馆装修布展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8192
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校史馆装修布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拟将室内校史馆(约500m2)、室外校史广场与校史广场临近的厂房墙体外立面进行一体化施工,通过装修、布展及设备集成,打造集历史展示、文化传播、互动体验于一体的沈阳工程学院校史主题展馆,满足校史文化传承、教学实践及公众参观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并通过采购人审核通过,设计审核通过后60日内完成施工。总工期不超过9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4)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贰级(含)以上或设计类(如建筑装饰或环境设计或其他经评委认定与本项目实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3日16时00分至2026年07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至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楼7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联系方式:024-31975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楼702
联系方式:024-81231233-805
邮箱地址:lntmzb@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2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磊、李蕴红、丁梦瑚、王伟男、陈晨
电 话:024-81231233-805
声明:本文部分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网络搜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沈阳工程学院校史馆装修布展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8192
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校史馆装修布展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拟将室内校史馆(约500m2)、室外校史广场与校史广场临近的厂房墙体外立面进行一体化施工,通过装修、布展及设备集成,打造集历史展示、文化传播、互动体验于一体的沈阳工程学院校史主题展馆,满足校史文化传承、教学实践及公众参观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计并通过采购人审核通过,设计审核通过后60日内完成施工。总工期不超过9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4)供应商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贰级(含)以上或设计类(如建筑装饰或环境设计或其他经评委认定与本项目实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3日16时00分至2026年07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至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楼7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办理CA后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投标报名,详情请参考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本项目投标人可以自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报价,也可以在投标单位自行操作解密报价。
3.本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及填写投标报价。4.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备注:具体详见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联系方式:024-31975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楼702
联系方式:024-81231233-805
邮箱地址:lntmzb@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2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磊、李蕴红、丁梦瑚、王伟男、陈晨
电 话:024-8123123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