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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展陈布展EPC招标公告

编辑:依然
2026/6/16 9: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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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城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城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海城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2022〕19 号,海发改发〔2025〕11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海城市海州管理区同泽路 145号(玉皇山南麓)
建设规模:海城市烈士纪念馆内展厅和公共空间的布展装饰等,纪念馆地上三层,
总建筑面积 2474.14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62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 2026年 07月 15日;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
结束日期 2026年 09月 15日;
标段名称:海城市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展陈布展 EPC。
标段编号:E210300ET05000116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 EPC 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设计
[展陈布展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展陈大纲编制等]、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等]及试运行
标段类别: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合同估算价:318.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3 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其
他形式。
2.3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 2 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担任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责任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业绩证明;(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5)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6)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7)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8)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10)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 IC 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凡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省内外投标人的执业人员,均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同等待遇,执业人员在省内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变更解锁时,被更换的执业人员,至少在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我省组织的各类招投标活动;(12)本项目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评审。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6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6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联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 71号)。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海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张女士,联系方式:0412-3298277。
2.招标负责人:苏倩、张猛,联系方式:0412-259200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黄河路 4号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 36号(所在层 5层)
邮 编: 114200 邮 编: 114000
联 系 人: 洪先生 联 系 人: 苏倩、张猛
电 话: 0412-3191944 电 话: 0412-2592001
电子邮件: hctyjr3130670@163.com 电子邮件: bzzbb2@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
营业部账 号: / 账 号: 213311601018170125682
2026 年 0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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