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总工会(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工运史展陈项目(展陈深化设计与布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招标文件仅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格式编制,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切以本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⑥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https://www.cqgh.org/)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至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64701107@qq.com。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缴纳工本费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名称。
注:未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上述报名和缴费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09:00-09:30.
(七)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详见招标公告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2投标保证金保函须单独密封(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保函提供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1694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四)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代理机构将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https://www.cqgh.org/)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总工会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3-63636787、023-6360280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7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1852304005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声明:本文部分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网络搜索,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本招标文件仅参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格式编制,不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切以本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一、招标项目内容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 重庆工运史展陈项目(展陈深化设计与布展服务) | 1020 | 15 | 1 |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⑥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方能参与采购活动。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https://www.cqgh.org/)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至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564701107@qq.com。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缴纳工本费时请务必备注项目名称。
注:未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进行上述报名和缴费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09:00-09:30.
(七)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09:30
(八)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详见招标公告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
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2投标保证金保函须单独密封(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纸质保函提供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1694
(三)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
(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
(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
(四)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代理机构将各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认定;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重庆市总工会职工服务网(https://www.cqgh.org/)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总工会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3-63636787、023-63602805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7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老师
电话:18523040051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