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物院馆藏文物拼接大屏互动展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大院印江山商务办公室B座3楼C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D-LX-2025-078
项目名称:福建博物院馆藏文物拼接大屏互动展示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
预算金额:49119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119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9119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9119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9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建博物院馆藏文物拼接大屏互动展示项目 |
1.00 |
49119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1、2025年12月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初步上线;
2、最终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 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大院印江山商务办公室B座3楼C单元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大院印江山商务办公室B座3楼C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大院印江山商务办公室B座3楼C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遴选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遴选文件事宜联系人:陈慧雯,吴小杰,陈嘉炜
联系电话:15501580616
电子信箱:houdexmz@fjhdzb.cn
(2)购买遴选文件方式:
A.现场办理购买遴选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 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遴选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我司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融侨锦江支行、账号:423480968363 )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houdexmz@fjhdzb.cn并务必电话联系告知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博物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96号
联系方式: 彭女士 0591-83758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大院印江山商务办公室B座3楼C单元
联系方式:陈慧雯,吴小杰,陈嘉炜 15501580616、15859013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慧雯,吴小杰,陈嘉炜
电话:15501580616、15859013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