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8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9089-XM001 项目名称: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
预算金额:947.23967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47.1925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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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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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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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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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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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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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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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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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239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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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19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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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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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实施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公园管理处院内,实施范围为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B栋一层、B栋负一层、A栋一层东厅和西厅、A栋一层西侧、C栋负一层,以及牌示、垃圾桶等配套服务设施。展厅场地总面积约2250平方米,①主展区面积包含A栋西厅为展陈序厅、B栋一层和地下一层展览区和文创空间(约1673.2㎡);②B栋一层东厅为配套休闲区(约 218.8㎡);③ C栋地下一层多功能报告厅(约213.3㎡);④A栋一层左侧为活动室、工作室(约144.7㎡);总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两年;实施范围:装饰布展服务、展品展项布展服务、专业灯光布展服务、智能化布展服务,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香山(静宜园)文化展示中心——一期展陈项目(布展服务)实施、多媒体展项设计、多媒体设备采买与安装、多媒体内容制作、定制家具设计与安装、相关服务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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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其中: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8-08 至 2025-08-14 ,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 /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8 10:0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号);
(8)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如有最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上同时发布。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香山公园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买卖街40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625908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和远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时代大厦C座207
联系方式:朱工,15571601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557160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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