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数字科创中心临时销售展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KH-2025-0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二七数字科创中心临时销售展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QKH-2025-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建地福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二七数字科创中心临时销售展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5.40㎡,地上二层,无地下室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房建工程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经查询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5.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或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7.2由同一专业且从事相同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7.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5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6月06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二七数字科创中心临时销售展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二七数字科创中心临时销售展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建地福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二七数字科创中心临时销售展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CQKH-2025-003 2.3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柳江路(向荣路)南、悦秀街(庆铭路)东,大学南路西,桂江路北。 2.4工程内容及规模:二七数字科创中心临时销售展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5.40㎡,地上二层,无地下室。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项工程深化设计等工作),负责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试验检测、档案管理和移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专业工作的成员满足要求即可):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证书: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企业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房建工程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内任意成员满足要求均可): 拟派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2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经查询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5.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或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负责设计、施工部分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各自满足所负责部分工作内容的资质要求)。 3.7.2由同一专业且从事相同工作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7.5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 05月30日至 2025年 06月06日,每天上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14:30 时-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①现场报名:投标单位需携带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②邮箱报名:以电子方式进行报名,投标单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qkhzz@126.com (注:★邮件的“标题”或“主题”栏内须写明所投项目+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发送磋商文件后,报名成功。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将告知其原因,在报名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报名资料。 3.获取招标文件须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 (4)招标文件费银行缴纳凭证。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通过邮箱报名的投标单位需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缴费方式,未缴费的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为2025年6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公开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7、联系事宜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建地福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郑航街93-1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6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32号财富广场2号楼903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69 邮 箱:cqkhzz@126.com 2025年5月29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建地福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郑航街93-1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371-6******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32号财富广场2号楼9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66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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