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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5-JW02-W1006)(第1包)

编辑:依然
2025-5-12 9: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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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LED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5-JW02-W1006)于2025年5月7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原公告进行更正,本项目具体采购情况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一、项目名称:LED屏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02-W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LED屏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6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实现合同约定的功能目标。 北京市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约60㎡,15.9m*3.72m,以实际安装尺寸为准
2 接收、发送盒 (卡) 1  
3 图像处理器 1  
4 线缆 1  
5 LED屏体支架及包边 1  
6 配电柜(箱) 1  
7 会议摄像头 1  
8 导播台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人民币152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152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入库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以采购机构现场查询入库情况为准。 (九)投标供应商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5月9日至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5号(导航:展华商务B座)。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胶装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8.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材料未胶装成册的不予受理。 注:1.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查验,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售价:/。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采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手持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如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携带单独密封的银行保函原件1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399/95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鄢老师 办公电话:0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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