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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终端、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依然
2025-4-7 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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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终端、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ZFJZ******03
项目名称:汉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办公终端、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5,84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审判法庭办公终端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846,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46,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台式计算机 审判法庭办公终端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46,900.00 1,846,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 合同包2(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8,94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58,946.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LED 显示屏 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58,946.00 1,458,946.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判法庭办公终端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2(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判法庭办公终端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的申明函; 合同包2(LED大屏显示系统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的申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4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香溪路8号)40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3、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的投标指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96号 联系方式:091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水景湾) 联系方式:091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9 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2025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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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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