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云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武胜十里嘉陵光影画廊项目(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7
2.项目名称:武胜十里嘉陵光影画廊项目(一期)。
3.采购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云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预算金额:1880.5203万元;最高限价:1830.00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用途:本项目为武胜十里嘉陵光影画廊项目(一期),本项目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四、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核实投标人在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6日00时00分-12时00分,12时00分-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05月17日10时00分----10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 601本项目开标室。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胜县沿口镇小东街4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7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云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 601
联 系 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2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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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7
2.项目名称:武胜十里嘉陵光影画廊项目(一期)。
3.采购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云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已落实。
2.预算金额:1880.5203万元;最高限价:1830.00万元。
三、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用途:本项目为武胜十里嘉陵光影画廊项目(一期),本项目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四、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核实投标人在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5月06日00时00分-12时00分,12时00分-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线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05月17日10时00分----10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 601本项目开标室。
十、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武胜县沿口镇小东街4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26-******73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云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 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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