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FA-BS05-DL-******63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司史馆展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司史馆展厅装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司史馆展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司史馆展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供应
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维
修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须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近3年(2020 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4 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O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
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服务商,都不得在同一比选项目中同时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4月28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dfzx05@163.com 进行比
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306 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司史馆展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
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
,
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编号:DFA-BS05-DL-******635
2.2建设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工之日起15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司史馆展厅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7.09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施工维修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还在有效期之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 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
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计算),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3.4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 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比选。联合体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
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服务商,都不得在同一比选项目中同时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
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
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 Xx
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须盖公
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
后2日内寄送。
5.比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4日13时30分,
地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应答文件邮寄至
代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229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
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3500 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1-******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号楼 307 室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149
电子邮件: dfzx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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