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智慧工地展厅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
分包范围: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智慧工地展厅范围内所有需要施工的装修装饰工程
2.工期
具体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分包模式
专业分包
4.合同类型
固定综合单价
5.中标方式
合理低价、经综合评审中标
6.工作内容及质量
智慧工地展厅墙地面防水卷材铺贴、墙面装修装饰包含广告制作、室内外地砖铺贴及竹木地板铺设、天棚装饰装修、电路铺设、灯条、灯带、筒灯安装、玻璃门制安、奖台安装等所有需要施工的装修装饰工程。
按承包合同(指发包方与业主已签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业主、建设单位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率100%,工程验交合格后,按合同规定付款;如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分包方必须返工重做达到合格标准,所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7.单价所包含的费用
包含除水泥、砂、增值税、施工水电费外的全部费用。
8.甲供材料、设备相关约定
乙方对甲供材料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发生挪用、丢失、被盗、超耗、损毁、损坏、失效等情形,乙方应按下表《甲供材料清单》约定单价(含税)再加5%的采保费进行赔偿;当市场价高于《甲供材料清单》约定扣款单价时,则乙方应按市场价再加5%的采保费进行赔偿。双方约定的材料损耗率见《甲供材料清单》。
甲供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项目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施工交底数量 |
损耗系数 |
备注 |
1 |
水泥 |
以甲方技术交底 |
m³ |
以甲方物设部采购单价为准 |
以甲方技术交底数量为准 |
1% |
|
2 |
砂 |
以甲方技术交底 |
m³ |
以甲方物设部采购单价为准 |
以甲方技术交底数量为准 |
2% |
|
备注:1.乙方超耗部分扣款单价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实际使用数量应不超过表中施工交底数量*(1+损耗系数),超过部分即为超耗,甲方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扣款。
本工程无甲供设备。
9.结算方式
乙方在开工后的每月15日至20日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甲方提交当月各种完整的结算报表及监理和甲方现场人员共同签认的有关报验资料(一式贰份),并按甲方规定的程序结算工程款。每次结算价值不低于10万元(结算价值不足10万元累计到次月结算),乙方不按约向甲方提交验工计价相关资料,甲方不予计量。
10.发票
双方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每期结算后7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向甲方提供合规的当期结算额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并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如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赔偿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11.工程款项支付
待业主支付相应款项到位后,按乙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超耗赔偿款等应扣款后,按月支付剩余款项的85%(含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监理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封账协议》三个月内,结算总价款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超耗赔偿款等应扣款后的剩余款项全部付清。工程保修维护至本工程拆除为止,保修维护成本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款项前应先扣除双方结算时未予扣除的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处罚等其他应扣款,扣除前述款项后的剩余金额为甲方应实际支付给乙方的金额。
12.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分包方应于签订分包合同前向发包方缴纳合同总价2%或5%(首次合作队伍为5%,非首次合作队伍为2%)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于乙方没有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时的工资支付及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施工期间,乙方无上述事项发生的,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范围内工作内容,并经业主、监理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封账协议》三个月内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乙方。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的/%。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约定的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业主、建设单位、发包人返还甲方质保金后,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质保期延长,保证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3.竞争性谈判须知
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实行证照合一的地区及资质合并的地区,按其规定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最新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基本情况、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报送要求: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证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时一同报采购方验审。
14.其他要求
送达时间:在2023年1月6日 09:00 时之前
送达地点: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肖凤莉 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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