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城南镇党员活动室和廉政文化展厅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青山路11号二层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X【******39】CG1219
项目名称:蕉城区城南镇党员活动室和廉政文化展厅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预算价:******0元
最高限价:******0元
磋商保证金:5000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1-1 |
蕉城区城南镇党员活动室和廉政文化展厅建设项目 |
1(项)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项应填写【蕉城区城南镇党员活动室和廉政文化展厅建设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项应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项应准确填写对应的企业全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项应明确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是微型企业(其中一种),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至 2024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青山路11号二层201室
方式: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以对公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详见附一),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报名后由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青山路11号二层2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青山路11号二层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行 |
银行账号:************75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人民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雷先生************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国业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608
联系方式:林万铭************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万铭
电 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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