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P-LBGC******53)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灵璧县科技文化产业提升项目(三馆建设)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备案)名称编号:灵发改审批【2021】188号
1.4招标人: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科技文化产业提升项目(三馆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招标项目编号:EP-LBGC******53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EP-LBGC******53
2.5建设地点:灵璧县政府广场东侧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分别建设灵璧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项目占地面积******m2,项目总建筑面积******.87 m2。计容建筑面积******.33 m2,其中博物馆计容面积6515.44 m2,文化馆计容面积6522.51 m2(含艺术中心2086.79 m2),图书馆计容面积6493.38 m2,不计容建筑面积6835.54 m2,配套电气、给排水、绿化、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8万元,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2.7计划工期:总工期54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交付。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图审工作。)
2.8招标范围:灵璧县科技文化产业提升项目(三馆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0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具有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2.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注:1.业绩必须是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绩,仅含专业工程(例如装饰装修工程或布展工程等)的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2.业绩证明要求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若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则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在此业绩中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否则不予认可。4. 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因素,则须另行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如该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提供承诺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4其他要求: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9日9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联系电话:0557-******84
地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7.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钟灵大道
联
系 人:闫主任
电 话:************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朱泽忠、任雪松
电 话: ************5、************0
电子邮件:zhaobiao02@ah-inter.com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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