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宣传部(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新版崇川城市形象宣传片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新版崇川城市形象宣传片项目。
二、项目预算:70万元。
三、项目需求:新版崇川城市形象宣传片,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五、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2021年1-6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2021年4-6月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6、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发布,各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开标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14: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80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封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和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注:因疫情原因,开标当天仅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1人)进入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须持有绿色的行程码、健康码、口罩,并且体温正常。非南通地区人员,或开标前14天内返通人员,另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进入开标现场。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有责任自负。
九、发布信息媒价
本次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磋商响应供应商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采购单位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磋商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发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磋商响应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宣传部;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44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3-******056
2、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八楼;
联系人:包敏;
联系电话:0513-******599;
邮箱:ntcjzb@126.com。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