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桐乡市乌镇互联网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桐乡数字经济小镇展示中心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浙勋代理C[2021]265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完成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涉及的所有内容的设计、采购及施工,最高投标限价921.9726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完成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应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报名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仍可获取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采购文件发售地址: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1幢5楼招标代理部;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标的按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递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且该类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4:30时整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分别按要求密封送交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一幢六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14:30时整
八、开标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楼开标室(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一幢6楼)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人:屠女士0573-******967)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一、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桐乡市乌镇互联网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583
采购人地址:桐乡市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屠女士
联系电话:************0 传真:0573-******967
地点:桐乡市振兴东路金东大厦一幢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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