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LED电子屏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12 月21日 8 点 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H14-W1027
项目名称:LED电子屏采购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电子设备类公司,投标货物应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视情给予1-3年或永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3年内在履行军队或政府系统软件开发合同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120万元。
领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扫描(加盖公章)、法人亲签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最近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6个月的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7.2018-2020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及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12月2日至 2021 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以邮寄形式交采购机构(不接收到付包裹),经采购机构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12月21日 8 点 4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洪助理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联系方式:025-******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助理
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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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电子屏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12 月21日 8 点 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H14-W1027
项目名称:LED电子屏采购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电子屏 |
8 |
避雷针 |
套 |
8 |
|||
1 |
室外显示屏 |
平方米 |
33.040 |
9 |
台式 计算机 |
台 |
1 |
三、供电系统 |
|||||||
2 |
音响系统 |
套 |
1 |
10 |
配电柜 |
套 |
8 |
四、钢结构 |
|||||||
二、控制系统 |
12 |
造型 |
套 |
8 |
|||
3 |
光纤传输模块 |
套 |
8 |
五、安装调试线缆等 |
|||
4 |
接收卡 |
张 |
120 |
13 |
强弱电电缆线材 |
批 |
1 |
5 |
视频播放盒 |
台 |
8 |
14 |
安装调试费 |
套 |
8 |
6 |
百兆交换机 |
台 |
1 |
15 |
包装运输 保险费 |
套 |
8 |
7 |
HDMI1分8复制器 |
台 |
1 |
|
|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非外商独资或控股企业,电子设备类公司,投标货物应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视情给予1-3年或永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3年内在履行军队或政府系统软件开发合同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列入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120万元。
领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扫描(加盖公章)、法人亲签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最近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最近6个月的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7.2018-2020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及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12月2日至 2021 年12月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方式:现场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以邮寄形式交采购机构(不接收到付包裹),经采购机构审核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 年12月21日 8 点 4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洪助理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半山园21号
联系方式:025-******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助理
电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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