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温泉小镇核心区夜景观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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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的“安宁市温泉小镇核心区夜景观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安发改投资 【2021】32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特色小镇奖补资金,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明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电子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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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安宁温泉小镇核心区南起龙川桥,北止温青闸,全长约3.2公里,对升庵南路、沿川北路、龙川路、一清路、潮溪路、龙潮路、龙溪路7条道路和桥梁实施绿化照明、道路路灯亮化。重点打造湖心岛、温泉广场、龙凤桥、珍珠泉木栈道等景点。湖心岛亭子周围采用全息投影及雾森打造夜景效果;道路沿线安装1套假山、20套投光灯,1套配电箱;珍珠泉木栈道安装1套环网柜、箱式变压器;螳螂川东西沿岸安装1270套 LED投光灯、150套瓦面灯 、54OO米洗墙灯 、345套水纹 灯、5台100KVA、1台160KVA箱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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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设计工作内容包括:a.方案设计;b.初步设计深化;c.概算编制;d.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过程中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完成设计报审的所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程材料及设施设备采购:所有工程所需施工材料 、设施及机电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部分:具体以后续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承包范围的权力,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本项目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不保证实施范围内的数量及规模。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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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总投资:2035.73万元 | |||
招标规模:******500元 | |||
2.4 资金来源:特色小镇奖补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核心区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质量要求: A、设计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保证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报批竣工验收合格; B、采购部分: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总承包部分: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2017)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C、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2013)及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规范及标准调整,按最新执行的规范及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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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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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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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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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3.5.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标准扣减最终得分。 3.5.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5.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5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以下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一个类似市政亮化工程或道路照明工程业绩或承担过一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拟派往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①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担任待建项目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②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证书及2021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一个类似市政亮化工程或道路照明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 (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或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工程所需施工材料、机电设备、及相关设施设备由中标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9)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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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01 10:57 至 2021-12-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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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4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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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根据《昆政务笺〔2021〕2号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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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明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玉清路26号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连然街道光明社区窑窝居民小组安置小区5-1-302号 | ||
招标联系人:张智涛 | 招标代理联系人:梁晶晶 | ||
招标人联系电话:************5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5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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