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GSWY-2021-022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已由灵果办发【202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绿源扶贫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网上竞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GSWY-2021-022
2.项目名称: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
3.建设内容:硬装、数字沙盘、定制LED屏、策划设计、辅材、其他。(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8.03元
5.最高限价:******8.03元(报价高于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四、投标报名及竞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18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00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并上传资质。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五、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17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2.招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绿源扶贫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57号
联系人:杨彪
电 话:************9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电 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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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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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11-15 1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1-16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001 | GSWY-2021-022 | 货物 | ******8.03(元) |
公告内容
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已由灵果办发【2021】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绿源扶贫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网上竞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GSWY-2021-022
2.项目名称:国家苹果产业技术体系陇东矮砧苹果试验示范中心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平凉市灵台苹果试验示范中心灵台苹果展厅布设项目
3.建设内容:硬装、数字沙盘、定制LED屏、策划设计、辅材、其他。(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8.03元
5.最高限价:******8.03元(报价高于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8.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时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8年7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时提供)。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与招标内容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四、投标报名及竞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18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00秒,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报名并上传资质。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4.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五、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17时00分,文件递交地点: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2.招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绿源扶贫林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东大街57号
联系人:杨彪
电 话:************9
代理机构: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西大街社区溪河大道2号
电 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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