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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鱼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警示教育馆建设项目需求公示

编辑:格非儿
2021-10-12 1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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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鱼台县警示教育馆建设项目,对鱼台县警示教育馆建设项目进行采购。警示教育馆:一层高5.52米,建筑面积769.58平方米。钢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地砖地面。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组合楼板(钢板+现浇混凝土)。乳胶漆内墙,真石漆外墙。安装隔热断桥铝合金平开玻璃门、隔热断桥铝合金窗。安装消防水、消防喷淋系统。配套灭火器、消火栓、水喷淋喷头等附件。室外配套:给水采用DN50PE管,管下铺20cm厚砂垫层并回填砂至管顶20cm处,接着回填土至地面。新建砖砌阀门井2座,水表井1座。安装DN300预制树脂雨水沟126米。安装2.5米LED庭院灯10套,采用VV22-4*6铜芯电缆,外穿中50塑料管,C30混凝土基础。路面铺装425平方米,素土夯实后铺12cm厚级配碎石垫层+10cmC20混凝土垫层+3cm厚黄锈石花岗岩。新建砖砌围墙24米,墙高2.62米,每4米一个标准段,墙面刷外墙漆,瓦墙头。翻新原围墙32米,原墙面涂料去除,重新刮腻子刷乳胶漆。拆除围墙22米。安装成品铁艺大门一个。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179.******9万元。本项目共1个包。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1年10月1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0-15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中共鱼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鱼台县委办公楼七楼东(713室)
联系人:方永强 联系方式:0537-******9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30百丰大厦3楼
联系人:张龙 联系方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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