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供应商:成都声雅电子有限公司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1年1月8日
三、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成都东部新区公办小学电子白板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7
四、质疑事项:详见质疑函
五、质疑答复
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贵公司提出质疑函时间已超过法定质疑期限,故本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答复的事实依据:
质疑函。
质疑答复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提出投诉。
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28-******129
联系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板桥村 2 组 166 号东部新区市民中心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答复。
质疑答复人: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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