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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茶业管理局“寿宁高山茶”宣传片拍摄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3-17 7:34:09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寿宁县茶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寿宁高山茶”宣传片拍摄服务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寿宁高山茶”宣传片拍摄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YJCS-[202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寿宁县茶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寿宁县东区阳光鲤鱼港2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典阳/************0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1 “寿宁高山茶”宣传片拍摄服务类采购项目 宣传服务 1项 33.6万元 按照采购人要求,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2018年度(或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2018年度(或2019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B、近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F、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 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其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6日 08:30 至 2020年03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邮寄至我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4:00 至 2020年03月2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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