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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家居小镇泛家居生态体验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10-23 7:47:27
赣建南康(施)招字(2020)第019号

南康家居小镇泛家居生态体验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 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同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南康家居小镇泛家居生态体验馆工程总承包(EPC)。

1.2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1.3本次仅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4工程内容:

本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①南康家居小镇泛家居生态体验馆建设工程②大山脑莲花坞护林站及配套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79亩,总建筑面积约为******m2。具体各子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1.4.1南康家居小镇泛家居生态体验馆建设工程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占地面积约60亩,建筑面积约******m2,其中主楼(展示中心)占地面积约******m2,为地上五层建筑,建筑面积约******m2,一层设有停车位124个;广场占地面积约******m2,广场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9460m2,设有停车位317个,本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37亿元。

1.4.2大山脑莲花坞护林站及配套工程

本项目位于南康区浮石乡大山脑森林公园景区内(大山脑森林公园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窝坑村境内),包含3栋木屋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含景观绿化及园区道路铺装、室外给排水管网、室外电气安防管网、山下停车场、游步道、管理用房、污水处理系统、小品雕塑、景观亭、石桌凳、厕所、果皮箱及旅游标识牌等)。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9亩,木屋总建筑面积约为1550m2。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设计范围约为 8300m2,其中园区基础设施设计范围约为 6300 m2,山下停车场占地约为 2000 m2,游步道长度约为 4500 m,本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约0.27亿元。

1.5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4.06亿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0.05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64亿元。

1.6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设计部分: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内容;

(2)施工部分: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采购部分:中标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的采购。

(4)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EPC 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1.7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1.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9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的所有要求,满足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3)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本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本工程施工资质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资格;

2.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

2.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类(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和安全员(不少于2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8设计团队人员配套应满足:专业配套完整,应具备建筑、结构、设备(给排水)、电气、设备(暖通)、造价等专业设计人员,并提供相应人员的证书。

2.9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设计团队人员、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安全员(不少于2名)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指开标前6月,不含开标当月,即2020年5月-2020年10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注:①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2.10①、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站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本项目拟派人员的设计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②、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 (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材料员、安全员(不少于2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到本项目拟派人员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2.11类似业绩要求:

(1)提供类似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大于或等于1.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以下三项内容中的二项以上(含二项):提供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设计合同或包含设计服务内容的总承包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必备);

提供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材料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应当按下列要求提供不少于三项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a、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b、施工合同或包含施工内容的总承包合同;c、竣工验收备案表;d、施工图或竣工图;e、施工许可证,需验证原件。其中 c、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必备材料。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B、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网上公示业绩的查询网址及网页查询打印页:在相关主管部门(全国建筑 市 场 监 督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 //jzsc.mohurd.gov.cn/home)   或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的查询网站名称、网址以及网站查询业绩的打印页,网上公示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不接受其他非政府网上公示的项目。网上业绩查询是指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网站公示,公示可以是中标公示或中标通知等证明中标信息的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中必须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

(2)提供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或工程总承包单位)2015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4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业绩材料须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人应当按下列要求提供不少于三项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a、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b、施工合同或包含施工内容的总承包合同;c、竣工验收备案表;d、施工图或竣工图;e、施工许可证,需验证原件。其中 c、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必备材料。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

B、业绩证明材料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网上公示业绩的查询网址及网页查询打印页:在相关主管部门(全国建筑 市 场 监 督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 : //jzsc.mohurd.gov.cn/home)   或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的查询网站名称、网址以及网站查询业绩的打印页,网上公示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不接受其他非政府网上公示的项目。网上业绩查询是指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网站公示,公示可以是中标公示或中标通知等证明中标信息的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中必须体现类似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

注:提供的业绩满足上述“(1)、(2)”项中的其中一项即可。

2.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为2家,即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投标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3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在赣州市没有因电子考勤不合格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

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36个月内在(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④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含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

⑤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单位各成员均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投标人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多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

⑧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2.14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中的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加盖公章的拟派管理人员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2.15投标人应当自觉诚实信用投标,对投标所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明知不具备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条件仍继续参加投标的,视为虚假投标,如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上发布。

7.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8.其他事项

8.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jxsggzy.cn)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留意该网站。

8.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南康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797-******63,举报邮箱nkqshb@163.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同科工程管理     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东山街道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56号

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人: 彭女士

联系方式: 0797-******49              联系方式: ************7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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