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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QA20233)杭州湾新区汽车智创小镇及“万亩千亿”智能汽车产业平台客厅(展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10-16 7:52:4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杭州湾新区汽车智创小镇及“万亩千亿”智能汽车产业平台客厅(展厅)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2-47-01-******9,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杭州湾新区,陆中湾江东侧,兴慈八路与金溪路交界口。建设规模:用地面积2029.8平方米,拟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67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游客服务中心、展厅和公厕等建筑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总投600万元,建安工程费控制价538万元,设计费控制价12万元。招标范围:中标人中标后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后续配合服务及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承包,设计内容包含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和专项设计,设计深度以满足施工图审查、满足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满足可以直接施工为标准,无需进行二次深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含幕墙)、结构(需提供构件大样、安装节点大样、施工说明等)、给排水、电气(含强、弱电)、暖通、消防、景观(含照明、给排水)、装修(展厅布展可与专业单位协同设计)、红线内室外附属工程、市政接口的专项设计、标识标牌等;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工期要求:整体项目到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土建及装修(装修部分除布展区外)。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不含布展设计,布展设计须满足整体进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质量要求:设计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标段划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3.2.1拟派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下同):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无在建项目。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委派。拟派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按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7 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3.8 投标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单位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其保函信息办理登记地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内企业)或杭州湾新区(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外企业)。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0月21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4.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否则其投标予以拒绝。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 万元整。①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下午16时30分。(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收款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账号:************39②银行保函:投标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0年10月30日(含)前。③保险保单:投标人应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0年10月30日(含)前办理。投标人可使用帐户名和密码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进行线上投保,在系统内选择“保证金”点击“投保”按提示操作,建幸保(人保)暂未开通服务。④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人应向宁波正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574—******208)办理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出具截止时间应在2020年10月30日(含)前。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6.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其他说明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7.3 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7.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注明外上述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方。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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