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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高中部校史馆设计与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20-1-13 7:12:42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高中部校史馆设计与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高中部校史馆设计与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WHQD ZC2019-2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龚正浩

项目联系电话:027-******8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7--******4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瑞、龚正浩027-******877

代理机构地址: 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高中部校史馆设计与施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招标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工作联系函[HSZCWT******07]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高中部校史馆设计与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D ZC2019-253;

(二)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高中部校史馆设计与施工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9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WHQD ZC2019-253

(2)标段名称: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高中部校史馆设计与施工项目

(3)类别:工程

(4)用途:/

(5)技术要求:校史馆在一楼,总建筑面积约1733平方米。建成时间久,建筑及设计部分均急需改造和维修。招标范围为拆除校史馆原有部分墙体及地面瓷砖,整体设计校史馆并负责实施(包含施工及相关设备的安装),完全实现设计意图,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预算:人民币390万元

(7)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设计施工完成

(8)质保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其他:/

2. 投标报价

设计费用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万元;

布展及施工费报价方式:报审计后下浮让利比例。此部分预算金额 366万元。

布展及施工费用采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其他相关费用定额计价,结算以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基础,按照投标人报出的审计后优惠让利下浮比例进行结算。经审计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超过部分作为承包方让利。

3.参加多标段投标的相关规定:/。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用合格制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务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项目班子全部成员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

7、投标人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以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11、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为项目经理)

3.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报名。

四、现场踏勘

踏勘集合时间:2020年1月17日 9:00时整(请提前等候,过时不候)

集合地点:民族大道-华师园路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北门

联系人:钱老师

五、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20年2月1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会议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时间:2020年2月13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会议。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52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7--******405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王瑞、龚正浩

电话:027-******877

银行资料: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花桥支行

账号:************************2

行号:******6

12位大额行号:************03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及“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上发布。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项资质条件:①具备建筑装饰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劳务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函;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拟派项目班子全部成员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18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7、投标人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函;8、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以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11、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0日 09:30 至 2020年01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制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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