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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第一中心小学LED大屏、音响、灯光设备购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9-26 7:09:35
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第一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LED大屏、音响、灯光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LED大屏、音响、灯光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GC-******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9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第一中心小学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
联系方式:李工;010-******9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工;010-******97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第一中心小学委托,就LED大屏、音响、灯光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LED大屏、音响、灯光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9.5万元
3.采购数量及内容:LED大屏、音响、灯光设备及辅助线材等的采购及安装。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时间进度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
3)、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2)、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8.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9.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或盖章);
4)、被授权人具备社保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权益记录证明材料。
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9:30 (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筑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5室)
13.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4.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齐全;3)、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丽园路9号楼5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2)、依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 ” 及“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采购政策;
3)、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采购政策;
5)、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采购政策;
6)、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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