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利津县博物馆 地址:利津县大桥路999号(利津县博物馆) 联系方式:************0(利津县博物馆)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红河路219号 联系方式:0546-******58二、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博物馆LED显示屏、扩声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23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利津县博物馆LED显示屏、扩声系统采购项目 | 1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招标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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