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淳安姜家镇人民政府办公楼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 不限 | ******0 | 1 | 淳安姜家镇人民政府办公楼LED显示屏采购(含安装)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标项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6-17 至 2019-07-02
上午: 08:00-11:30
下午: 14:0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浙江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4楼综合财务室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交纳证明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邮寄报名。邮寄报名方式详见附件报名表。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08 14:30:00
七、 投标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从四楼综合财务室上五楼)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07-08 14:30:00
九、 开标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五楼(从四楼综合财务室上五楼)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无需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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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文峰
联系电话: 0571-******937
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4楼
2、采购人名称: 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571-******438
地址: 淳安县姜家镇郁川街1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淳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 0571-******305
传真: 0571-******305
地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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