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红河分公司安装户外全彩LED电子宣传屏项目已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 国寿人险滇[2019]157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100%,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4号。
2.2建设规模和内容:中国人寿红河分公司户外全彩LED电子宣传屏,包括LED电子显示屏、同步发送卡、同步接收卡、变压器、视频处理器、音柱、功放、显示屏软件、钢架等配套材料(详见技术参数)。
2.3计划投资:含税价约70万元(不含税不超过65万元);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2.5招标范围:中国人寿红河分公司安装户外全彩LED电子宣传屏项目的采购安装。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3.3投标申请人2015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云南”网站(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5 月 15 日至2019年 05 月 2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学海路“金岸品城”1幢301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2018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06 月 04 日9 时30分,地点为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三楼会议室(蒙自市学海路“金岸品城” 1幢301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人寿招标采购网(http://cpmsx.e-chinalife.com/xycms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64号
邮 编:******0
联 系 人:张乔英
电 话:************8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晨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学海路“金岸品城” 1幢301号
邮 编:******0
联 系 人:杨 旸
电 话:0873-******74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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