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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院博物馆项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3-26 7:50:49
云南省法院博物项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省法院博物项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7a******e-805e-40fd-9f6e-e******8ef48b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a******e-805e-40fd-9f6e-e******8ef48b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4900㎡,投资约5000.00万元7a******e-805e-40fd-9f6e-e******8ef48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9-03-25 09: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03-29 17:00
备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5日09 时至2019年03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
5.2确认报名:请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电子招标报名成功截图,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银海幸福广场商务写字楼A座3楼)缴纳招标文件费并确认报名。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未按5.1、5.2条要求报名并确认的投标人视为未完成报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6日09时 00分。
6.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8号开标厅(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经办人: 苏林
办公电话: 0871-******484 移动电话: ************6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兴洪
办公电话: 0871-******779 移动电话: ************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1
标段名称: 云南省法院博物项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9-03-2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04-16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厅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5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900㎡,投资约5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800万元(含拆除、基础装修、陈列布展、设备采购、安防、消防等费用)、其他费用约100万元、暂列金额约1100万元(用于文物的征集,中标人中标后配合招标人完成此项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日历天): 1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
(5)企业业绩要求:
①设计业绩:投标人2014年至今承接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②施工业绩:投标人2014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指总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米的类似博物或陈列或展览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需满足该要求。
(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达到)。
(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②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2014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指投资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米的类似博物或陈列或展览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职务,否则不予认可。
B、施工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8)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
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9)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①施工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10)云南省省外设计业企业应具备省外设计企业入滇登记证(原件);省外施工企业提供针对投标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网上自行打印)。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法院博物项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法院博物项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900㎡,投资约5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800万元(含房屋改造、基础装修、陈列布展、数字博物软件开发、设备采购、安防、消防等费用)、其他费用约100万元、暂列金额约1100万元(用于文物的征集、复制、创作等,中标人中标后配合招标人完成此项工作)。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省高级人民法院A栋一层。
2.4 投资估算:约50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
2.5. 1设计部分:
云南省法院博物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布展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5.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云南省法院博物陈列展览区、教育服务区、行政事务区等装饰装修、布展及安装工程施工。
2.6工期:
2.6.1设计周期:20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计。
2.6.2施工工期: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和博物建设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按照智慧博物定位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房屋改造、装修材料必须使用高新环保材料,并符合博物建设要求,展台、展板、展柜等布展设施采用活动式组装方式,材料采用高新、环保、新型材料,质量指标符合博物布展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2018)及现行的博物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 220.163.15.148//)、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林
联系电话:0871-******065
招标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银海幸福广场商务写字楼A座3楼
电话:0871-******779
传真:0871-******779
联系人:王兴洪
行政监督单位: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979。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9-04-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docx 2019-03-22 16:52:46
2 公告发布登记表(高院) (2).pdf 2019-03-22 16:52:4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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