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9年11月11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文化馆800人剧场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0-******4-******0-0005)(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评标方法《商务评审细则》中人员社保证明相关要求的修改: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须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二、本项目的招标内容包含设计及深化设计,中标人在正式进场后,应在现有设备配置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合同总价固定不变的原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及深化审计,并进一步细化、完善、调整设备配置清单,使其达到项目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
三、合同文本第一篇《合同协议书》第4条“价款支付”部分更正:
4.1.1 定金:以下条件均成就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1)本合同已签订生效;
(2)乙方已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或《关于按时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承诺书》;
(3)乙方已向甲方提交款项申请手续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1.2 以下条件均成就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5%。
(1)乙方完成深化设计并经甲方认可。
(2)乙方已向甲方提交款项申请手续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四、合同文本第二篇《合同条款》第30条“履约担保”部分更正:
30.1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格式向甲方提交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出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元的《履约银行保函》原件或提交《关于按时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承诺书》。
30.2 乙方如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银行保函或提交《关于按时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关于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用相关内容的更正:
本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价(合同价)中,具体金额由中标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总承包管理及专业工程配合服务内容协商确定(不超过本项目中标价的2.0%);款项由中标人在进场施工(或安装)前7个日历天内直接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相应条款均以此进行更正,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第(4)点;
2、《合同协议书》 “合同价款”第3.2点;
3、《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书》第二条。
六、投标文件格式5.1《开标一览表》备注第5点更正为:
5.本工程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费用(不超过本项目中标价的2.0%)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在进场施工(或安装)前7个日历天直接支付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0日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八、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附件:关于按时提交履约银行保函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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