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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师检察分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展厅装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一体化项目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11-18 7:08: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六师

一、招标条件

    第六师检察分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展厅装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一体化项目(BTJY06GCGK******71)已经由以师发改发【201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六师检察分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展厅装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34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2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

    2.工程规模:第六师检察分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展厅装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一体化和室外法制文化园设计、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TJY06GCGK******71-01-01
第六师检察分院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展厅装修设计、施工、设备安装一体化项目
一、室内部分:626.5平方米展厅整体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 
二、室外部分:室外文化园的设计和施工。(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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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其它要求:(1)不是法人的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3)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指签订的展厅设计施工业绩,合同额在200万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保证金******元)。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6日 00:00:00至2019年11月30日 23:30:00

    2.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六师分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科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田主任
联 系 人:
高琴

电 话:
************2
电 话:
099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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