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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质博物馆布展项目地质历史展厅和矿产资源展厅布展施工地质历史展厅和矿产资源展厅布展施工[E3300000007000183003001]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9-11-13 7:53:31
项目编号:E************************01
 
浙江省地质博物馆布展项目经浙发改设计〔2019〕24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布展总建筑面积9162平方米,核定概算6134.45万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山路与山阴路交叉口的浙江省地质资料中心内,计划于202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地质调查院,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历史展厅和矿产资源展厅布展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本次招标内容:本标段包括浙江省地质博物馆地质历史展厅和矿产资源展厅的布展施工,布展施工面积约为1553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界面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1543.0206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一)投标人:
☑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完成的单个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主题馆、艺术馆陈列布展装修工程(含陈列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或承建上述各类馆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该项目含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陈列布展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制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地质历史展厅和矿产资源展厅布展施工(1标段)、地质环境展厅和海洋地质展厅布展施工(2标段)和序厅、教育区、服务区和馆外科普园等布展施工(3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按照标段顺序(先开1标段,再开2标段,最后开3标段)进行评标,进行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任何一个投标人已在某个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则在其它任何标段不再进入评标程序。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完成的单个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陈列馆、科技馆、主题馆、艺术馆陈列布展装修工程(含陈列布展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或承建上述各类馆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该项目含工程造价在1300万元及以上的陈列布展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业绩证明资料要求提供复制件,原件备查)。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第2条修改为: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11月22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9年11月29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3、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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