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资讯|人物访谈|活动|新品|案例|方案|招标|技术|企业|产品|展会|商机|专题|招商加盟|企业招聘|新媒体艺术
 数字展示在线首页 > 资讯中心 > 福州市群众艺术馆九日台音乐厅音响系统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群众艺术馆九日台音乐厅音响系统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格非儿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8-9-27 7:00:30
受福州市群众艺术委托,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0]FJXW[GK]******09-1、福州市群众艺术九日台音乐厅音响系统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0]FJXW[GK]******09-1
2、项目名称:福州市群众艺术九日台音乐厅音响系统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舞台设备 1(套) 300,000.0000
******0 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 营业场所若是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营业场所若是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②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列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投标人所投产品若是国家强制性要求的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必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证书。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9-25 15:20 报名截止时间:2018-10-11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11-12 09:15(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11-12 09:15,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群众艺术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职工体育中心4楼
   联系人姓名:林女士
   联系电话:林女士0591-******62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项目联系人:小卓
 联系电话:小卓 0591-******330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9-25



****部分为隐藏内容,仅对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开放
黄金会员、白金会员、钻石会员请登录会员后台查看完整招标信息
如有疑问请请咨询:18018701197

标签:音响系统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不作任何保证和承诺,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本文作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