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正蓝旗人民法院文化展厅文化长廊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蓝财购准字[2018]80号
采购文件编号:ZLQGGCG2018-ZH-GK-01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2.7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8投标人需到现场实地测量,提供经采购人确认的方案设计、设计效果图,并且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施工完毕(签订合同后15日内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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