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04]JX[GK]201803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7月28日
四、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中“6.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无。 |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函”。 |
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采购文件有其他规定,以此条规定为准) |
由于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现关于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的更正如下:如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无。 |
1、上述招标文件中涉及地方均作相应变更。
2、其余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 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六、采购人名 称: 福州市盘屿中学
地址:仓山区齐安路763号
项目负责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706989603
七、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楼6207室
项目负责人:蔡闽珠
联系电话:18959193668
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